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1、考生应提前15分钟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5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考生不准交卷退场。
2、考生一律凭考试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证件者不准入场。入场后须保持肃静,按指定位置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桌面的左上方,以便核对。
3、考生除指定用的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和普通计算器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书包、衣物等一律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考生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考生不得私自互相借用文具。
4、考生拿到试卷后,首先检查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是否缺页,并按要求在指定的位置(含答题纸)写上班级、姓名、学号。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将已装订好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拆开或散放;考试结束时,需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一并上交,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5、考生不得在桌面上或周边环境、肢体上、文具上、证件上书写与考试相关的内容,不得夹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不得偷看、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不得交换试卷。
6、考生考试过程中若遇问题,必须举手向监考教师示意。除试卷印刷问题,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
7、考生不准中途离开考场。确有特殊原因急需暂时离开,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8、凡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将试卷交到监考教师手中,方可退场。交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以免影响他人正常考试。
9、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整理好,不得离开坐位,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有序退场。
10、凡考试中发生违纪或作弊行为,考生应上缴作弊有关的材料或器具,听取监考教师当众宣布其违纪或作弊行为事实,考生应按监考教师要求在《监考记录》上确认违规事实并签字,并上缴试卷,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