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函授班学员面授期间请假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函授班教育的教学质量,加强对函授班学员面授期间的请假管理,保证函授班学员的面授学习时间,根据函授班学员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成人教育的实际情况,对函授班学员面授期间的请假作出如下规定:
1、请假须填写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处印制的请假单,不得电话请假、捎信请假、事后请假。未经请假或事后请假者,一律视为旷课,并将旷课记录寄送学员单位人力资源部。
2、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者由班主任批准,成教处审核。
3、请假一天以上者须经班主任同意,由成教处批准。因公事请假须由单位人力资源部出具证明;因病请假须有医院病历证明。
4、请假超过面授学时l/3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面授考试,经自学后参加补考。
5、请假超过面授学时l/2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面授考试和补考,经个人申请,视其具体情况,酌情给予随下一届(班级)重修。
6、对于缺课者,根据缺课节数扣除相应课程的平时成绩。请假l节课扣1分;旷课1节课扣2分。
7、旷课达到面授学时1/5者不得参加本次面授考试和补考,经个人申请,视其认错态度,酌情给予随下一届(班级)重修。
8、任课教师不负责给学生批假。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请 假 条
班级 姓名
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自 年 月 日(上午 下午)
至 月 日(上午 下午)
班主任意见:
教学点意见:
附:单位证明或医院证明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请 假 条
班级 姓名
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自 年 月 日(上午 下午)
至 月 日(上午 下午)
班主任意见:
教学点意见:
附:单位证明或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