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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教师工作通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4阅读次数:

函授教师工作通则(试行)

 一、教师任课条件

    1、函授教师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做到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主讲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教师职称,了解高等教育法,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能力,且应独立地讲授过本门课程。第一次承担函授课程主讲的教师,系部应事先组织教师对其进行试讲、评定。

    2、面授、辅导教师应系统、深入地掌握本门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熟悉本课程教材及其辅助教材,掌握较广泛的背景知识和实际素材。

    3、函授教师应能独立地制订本门课程的各种教学文件,包括:学生自学进度表、自学指导书、教学日历、复习提纲,以及难度、广度与教学大纲、学生实际水平相匹配的考试试卷等。

    4、函授教师可以承担辅导教师的任务,但辅导教师一般不能承担面授主讲教师的任务。

    二、主讲教师工作职责

    1、面授是主讲教师指导函授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是函授教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讲教师应通过传统的教学方法和现代的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完成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统一任务。

    2、主讲教师要认真研读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计划,明确所授课程在课程(结构)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目的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组织实施课堂教学。

     3、主讲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参考资料。课前要写好讲稿。讲稿应包括下列内容:每次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以及重点、难点;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取的教学方法、实施步骤和模型的配套使用等。

    4、主讲教师应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目标、基本内容和基本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课程考核的方式与安排,考勤办法及基本要求。

    5、主讲教师在授课过程应做到:授课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新成果;讲究教学方法,研究授课艺术,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致力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目的和实际效果。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6、主讲教师在面授时要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重点和函授生自学中的疑难点,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7、主讲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发展学生的思维和表达能力。有条件的班级可以采用适当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思维。

    8、主讲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学计划安排和成人函授学生的特点,给学生精选布置适量的作业。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

    9、在课程设计前应根据教学大纲提出课程设计任务书,对设计题目、内容、原始资料、设计步骤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主讲教师要认真判阅函授学生所做的课程设计,并指导函授生修改。

    lO、主讲教师应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指导范围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阅读有关书籍、资料,以及参加有助于教学的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鼓励教师通过网络手段对函授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

    三、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辅导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设计习题课的基本结构,并做好相关的准备。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2、辅导教师要进行认真指导,指导范围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阅读有关书籍、资料以及参加有助于教学的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3、辅导教师检查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严格。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指导。按照《成人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自学和作业部分的规定,记录平时成绩,并记入期末考核成绩。

    4、辅导老师通过质疑和答疑等形式,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以达到对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可以有集中、个别和书面等形式。根据函授特点,凡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都应安排适量时间进行辅导教学,尤其对学生在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做耐心严格的解答,对一些共性的疑难点可做集体讲解。

    四、教师工作纪律

    1、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和辅导。

    2、未经系部和成教处批准,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课堂上不讲述与课程内容和学生学习无关的内容。

    3、任课教师调课一定要填写调课申请表,经系部同意并经成教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任课教师不得接受班级学生的吃请、礼品和其他有价证券。

5、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工作不负责的主讲教师、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成教处应及时通报系部,由系部作出适当的处理。对于作出优异成绩的教师,成教处将提请学院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