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农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中关于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精神,着力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进一步深化高等农业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农业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农委《关于参加首届全国农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参加此次大赛有关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参赛组织机构
为了落实好本次技能大赛工作,我院成立“首届全国农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心建
副组长:杜永才
成 员:吴伟 来景辉柳建国 孙桂良 任士忠 陈东旭 陈良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大赛与日常工作的全面协调,确保在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参赛项目及时间安排
根据大赛项目设置和省农委要求,我院组队参加以下项目的比赛:
1、艺术插花 参赛学生1人,指导教师:高大同。
2、种子质量检测 参赛学生1人,指导教师:滕康开。
3、农机修理 参赛学生1人,指导教师:杜长强。
4、动物外科手术 参赛学生2人,指导教师:赵素华。
2、比赛时间及地点:比赛时间:2010年6月11日晚理论知识考试,6月12日操作技能比赛。
比赛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于
三、组织实施
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各参赛系组织参赛选手的校内选拔与技能集训。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参赛方案的制定、参赛报名、比赛组织、实训材料准备、技能训练的督促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大赛工作与日常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协调。
1、宣传动员 大赛领导小组督促各参赛系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使学生充分认识技能大赛的重要性,在学生中广泛形成积极参赛的良好气氛。
2、组织落实 各参赛系要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指导老师和组织好参赛队员的选拔工作,要求每个项目成立指导教师团队,加强参赛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各系要制定详细的训练方案,并上报技能训练需要的设备及耗材。
3、技能集训 由各参赛系安排具体训练项目,组织技能集训。
4、督导检查 由大赛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集训队员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训质量。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大赛领导小组,由动科系、农艺系、机电系、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领导参加,从而保障实训材料、实验实训器材、后勤工作以及平时上课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协调的落实。
2、经费
参赛人员参赛期间食宿、交通费用由省农委解决,来肥往返交通费学校自理;超额人员所有费用自理。实训材料、仪器设备等根据比赛项目需要由学院统一购置,具体详见大赛费用申请。
3、奖励办法
(1)本届技能竞赛各工种获奖选手,由竞赛举办单位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为了提高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和系部组织本次活动的积极性,学院对获奖的学生及指导老师另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每个竞赛项目,学生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指导教师奖励3000元;学生个人二等奖获得者奖励1500元,指导教师奖励2000元;学生个人三等奖获得者奖励800元,指导教师奖励1000元。
(3)在本次大赛中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的,学院在职称评定、骨干教师培养、专业带头人遴选和名师评选、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实验实训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