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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9-24 09:22阅读次数:

关于成立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安徽省有关评估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称“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及时分析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为学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成立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夏莉

 组长:李玉峰、陈东旭、宋斌、赵素华

成  员:邱铭、吕永平、张堂田、来景辉、李斌、吴伟、潘友棣、张迎春、单永新、尹峰、孙桂良、周莉、尹光明、张雷、程家超、曹洪霞、张杰、韩效辉、张克柱、刘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长担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是《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作为学院数据平台建设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数据平台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对全院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和验证,提请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同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提交院班子,为院班子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2、相关职能部门为数据信息的汇总部门,负责根据数据表项对应的内容对各系部处室提交的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数据的填报格式、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汇总审核后交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系部处室为数据信息的采集部门,负责数据采集的组织、检查和验证。其主要负责人为数据平台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专人作为数据采集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和个人数据信息的汇总、检查、验证和上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填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