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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09-12-16 08:10阅读次数:

教务处职责范围

1、组织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各系部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

3、负责教师教学业务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5、负责全院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6、负责提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建议和评选特色(重点)专业和优秀课程等工作;

7、负责组织全院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8、负责全院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排课、日常教学和课室调度及考试安排等工作;

10、负责全院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订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11、负责教学文件、资料、讲义、试卷的印制工作;

12、负责普通话工作。

13、配合系(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1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