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15:0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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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院工作安排,依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教职工居住在宿州市城区范围内的严禁外出(城区范围内按社区防控要求外出采购生活用品等情况除外),因特殊事务需要离开宿州市城区的需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防疫办报告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2、居住在宿州市城区以外的教职工,做好返回各项准备工作。返回前,请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防疫办报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注意自我防护;返回后,严格按照市防疫办和社区防控要求,自行在家隔离14天。
3、全体教职工确保注册使用宿州“安康码”,并坚持每日健康打卡。
4、各党组织、各单位要从严落实防控责任,做好所属教职工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将中央、省、市和学院的疫情防控信息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全面做好办公场所等环境卫生清洁通风,加强日常防范,全力打赢疫情攻坚战。
学院防疫办联系人:杜晓刚;电话:139557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