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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开展“三公”经费全面自查

发布时间:2023-01-04 10:11阅读次数:

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促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财务处抽调专人对学院2022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编报情况开展自查。

此次专项自查活动,通过详细查阅2022年会计凭证,主要围绕“三公”经费的审批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真实,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是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本级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量是否不减反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是否合理2、是否存在执行中追加“三公”经费预算,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3、是否存在年底突击列支“三公”经费问题如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公务车油卡充值等4、“三公”经费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或向其他部门和单位转嫁“三公”经费支出等问题5、是否存在编造公务接待审批单,违规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支出、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违规报销各类酒品费用等问题6、其他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的问题。

通过自查,学院能够始终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制定公务费用支出计划,同时面向全校发布《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严格履行“三公”经费监管责任,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大手大脚花钱”、铺张浪费等行为,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学院“三公”经费能够严格预算管理,没有超标准使用,没有以其他名义列支公务费用,也没有以公务费用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现象2023年学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金额较上年降低60%。

        根据自查情况,财务处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效能,加强财会监督,完善学院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禁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确保学院“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获得实效,以廉洁的作风增进各项工作扎实展开。供稿:曹振宇  审核: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