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局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市财政局要求开展2021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财务处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工作,开展票据自检工作。
本次票据年检主要针对2020年度学院使用的财政票据,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和销毁财政票据;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或罚款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减免、缓征、停征、降低标准的政策;是否按照规定将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宿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是否实行财政电子票据。
财务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检查各项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未发现存在违规使用票据的情况。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票据分类及清理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至宿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