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总务处向全院教职工发出告知函,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北教职工小区楼下小平房因故即将拆除。
为了美化校园,消除安全隐患,为师生创建安全卫生优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皖教秘安管【2022】50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及教职工听证会会议研究决定,北教职工小区楼下总计46间小平房(储物间)予以统一拆除。
北教职工小区始建于2000年前后,楼下小平房(储物间)由教职工自筹资金统一修建,已历时20余年。因大部分教职工陆续退房迁至新居,楼下小平房已失去原有价值,且有部分破旧毁损,严重影响校园环境,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学院决定予以拆除,并退还教职工每户300元集资款。
总务处小平房拆除负责人张长井潜心前期摸排工作,完成所有小平房归属信息登记、室内物品搬迁通知,并按照学院会议精神,做好拆除宣传解释工作。
预计拆除工作将于8月初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