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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0 14:58阅读次数:

宿职院学发〔201420

 

各系部、各班级:

安全稳定是学生工作的首要目标,而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为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早进行干预和帮助,避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学院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1027——1114

二、排查范围:各班级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1.考试多门功课不及格学生;

  12.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

  13.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工作安排

 1. 各系部要及时召开班主任会议,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了解学生的情况,全面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填报《大学生心理危机状况排查表》。

 2. 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系部要安排相关老师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3.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将《大学生心理危机状况排查表》于1117上午交学生处郭老师处。

 4. 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将对各班级上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约谈、鉴别,并采取相关干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本班级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

 2.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3. 请各班级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他们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附件:1 、大学生心理危机状况排查表(班级)

         2、大学生心理危机状况排查汇总表(系部)

    注意:本次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由排查系辅导员、班主任与心理健康委员完成,严禁其他学生接触有关资料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