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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 15:27阅读次数:
 

 

 

 

 

 

 

 

 

 

 

宿职院发〔2011123

 

 

关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11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教社政厅〔20023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院德育工作管理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一、领导小组

  长:夏 

副组长:杜永才、石洋 

  员:柳建国、邵洪民、  铭、吕永平、陈东旭、宋 

来景辉、张堂田、潘有棣、吴  伟、王自力、张迎春、孙桂良

  良、刘  杰、赵素华、张  雷、周  莉、尹光明、王 

张爱存、朱水源、田瑞启、张坤元、张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与心理咨询中心合署办公。办公室和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要负责对日常工作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办公室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张迎春(兼)

成员:单永新、高大同、韩效辉、廉祥丽、谢晓华、郭旭

 

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