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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3-03 15:30阅读次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中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2)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

(3)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

(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形成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热爱集体的意识和行为。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责分工

1、理顺管理体制,实施统一管理,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决定,办公室挂靠学生处,统筹协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大学生心理咨询室的工作。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制,其相应职责是:

⑴学生心理咨询室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开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发掘心理潜能。其主要职责有: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实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工作提供依据;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关注心理健康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开展危机干预工作,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做到“预防为主、及时疏导、有效干预、长期跟踪”;积极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构建从学生骨干——辅导员、班主任——系部领导——心理咨询室——学院领导的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快速通道。

⑵各系部要做到“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要求、贴近学生心理”。其主要职责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寻求心理帮助的途径;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工作,并根据本系部学生特点开展具有一定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系部心理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现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障碍,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心理咨询室、医院等沟通,在学生诊断期间积极做好周围同学、家长的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心理障碍学生的安全;对于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⑶保卫处从维护学生安全的角度提供支持。其工作职责有:配合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对心理障碍学生采取必要的保护措

⑷团委应从共青团的角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其工作职责有: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动基层团组织开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人格和优良的品质。

⑸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应将学生公寓(宿舍)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公寓心理咨询室,开展公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公寓心理联络员,负责公寓心理障碍学生的发现、报告和初期看护工作;在公寓开展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⑹学院卫生所要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相关工作,设立心理门诊,对于需要医学鉴别或服用相关药物的学生给予积极治疗;参与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卫生知识。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渠道。课程开设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学的组织由基础教学部和学院团委负责。

2、面向全校学生,通过个别咨询、团体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大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心理问题聘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报告,进行专题教育。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受挫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矛盾,减轻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不断增强他们的心理调适能力。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广播、电视、校报、橱窗、板报以及校园网络等媒体,有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现场咨询、知识竞赛、论文征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4、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我院将按照30001左右的生师比暂配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同时学校还将聘请相应的兼职教师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在其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心理咨询与辅导或危机干预工作,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津贴。

5、努力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干预机制。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心理电子档案系统,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学生心理电子档案,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保管测评结果和报告,健全心理问题筛查、跟踪、干预、控制的有效机制,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出台《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做好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转介工作。建立以防范大学生自杀、他杀为重点的危机干预体系与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咨询员值班制、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完善学校、医院、家庭联合预防、干预体系。

四、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1、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工作指导,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两次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咨询工作的思路和研究重大问题;学生心理咨询室要降低重心,下移工作,扩大覆盖面,定期深入到学生宿舍和班级,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

2、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学院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标准,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普查建档、业务培训、专家讲座、活动组织、考核奖励以及书籍和音像制品的购买、办公设备的配置和更新等,该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学院将逐步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测试量表及软件、网络支持、录音设备、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仪器,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3、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互助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学生心理社团的作用。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同伴教育的能动性、构筑大学生心理自助体系。要将学生组长、楼长、寝室室长、学生干部等大学生骨干纳入到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对他们进行人际沟通、心理问题判断、助人技巧、危机干预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在每班设心理联络员2人(男、女生各1人),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发现问题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将信息报告心理咨询室,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社团,通过举办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自我教育意识,使追求健康心理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提高学生自我生存、自我调控、自我激励和自我认知的能力,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影响不断扩大和深入。

4、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工作。学院要投放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课题,组织学生心理咨询室开展科学研究,让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学生。

5、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制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积极督导和检查评估,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场地、培训工作、经费投入”七项落实,真正使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