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2年第四期)
为加强农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283号站将于近期开展农业技师鉴定与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考评委员会构成
主 任:夏 莉
副主任:杜永才
成 员:柳建国 张堂田 吴 伟 陈良 刘杰
二、拟鉴定考评职业工种及级别
农作物植保员二级、花卉园艺师二级、动物疫病防治员二级、动物检疫检验员二级。
三、鉴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鉴定时间拟定于二○一二年十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鉴定地点:理论考试拟安排在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综合楼二楼;实操考核拟安排在农科实验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申报条件(具备第⑵⑶⑷条其中之一):
⑴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履行本职工作。
⑵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⑶取得相同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以上;
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二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十名,省部级技能竞赛前六名的选手。
⑵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技术能手称号。
⑶获得本专业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前五名),市级二等奖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⑷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 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 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省部级前五名、市级前三名)。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0月1日;
报名地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王玉民 电话:0557-3603598;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⑴《农业技师任职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网站下载);
⑵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原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⑶发表与申报职业(专业)相关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⑷获得与申报职业(专业)相关的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从事与申报职业(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锻炼综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⑹在生产、教学中取得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成果,参与培训或传授技艺的主要业绩;
⑺编写过与本职业(专业)有关的专业性教材或讲义及使用情况说明;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鉴定费:320元;考试费30元;培训费40元;电子摄像费10元;合计400元。
六、鉴定方法和参考教材
1、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及评审三部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试卷由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抽取,成绩合格者参加由农业283号站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2、参考教材: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关教程或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材。
七、具体要求:
1、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做好鉴定准备。
2、按技能鉴定考务要求,严格考纪。对于有作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鉴定。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283号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