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农业技师条件
申报技师条件(具备其中之一):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虽不满二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二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一年以上;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三年以上。
破格申报技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上破格申报技师资格鉴定。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 的主要完成 者。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0年, 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 以上的主要完成者。(3)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4)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 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 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申报农业技师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表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3、获得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奖励证书、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实践技能锻炼综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5、在生产、教学中取得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成果;参与培训职工或传授技艺的主要成绩;
6、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