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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公告(201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5-04-01 11:16阅读次数:
 

技能鉴定公告(2015年第2期)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283号站将于近期面向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考评委员会构成:

  任:夏莉

副主任:宋 斌

  员:吴 伟  刘 杰  曹洪霞  丁 肖  

二、鉴定职业工种及级别:

花卉园艺师三、四级;绿化工三、四级;农艺工三、四级;作物种子繁育员三、四级;农作物植保员三、四级;菌类园艺工三、四级;食品检验员三级;饲料检验化验员三级;动物疫病防治员三、四级;动物检疫检验员三、四级;家畜饲养工三、四级。

三、技能鉴定时间及地点:

鉴定时间:二一五年四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鉴定地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三级职业资格人员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四级证书两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职业两年以上;报考四级职业资格人员应具备高中、中专(职高)以上学历或取得五级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报名时间:2015410日至2015420日。

报名地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丁肖  电话:0557-3603598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请认真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并附身份证、学业证明或现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每一个工种收取鉴定费:三级160元、四级140元;

六、鉴定方法和参考教材

1、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

2、参考教材: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关教程或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材。

七、具体要求:

  1、每人一次最多报两个工种;

2、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做好鉴定准备;

3、按技能鉴定考务要求,严格考纪。对于有作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鉴定。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83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