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皖教秘〔2021〕10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现将通知要求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1、具体申报内容和要求,请查阅qq群附件材料。
2、有愿意参与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请在4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马璐qq邮箱:1035229232@qq.com
教 务 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