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转发
《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项目
建设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
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皖教语函〔2020〕1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领导批示要求,现转发《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教学系部组织人员申报,申报要求与程序如下:
1、申报时限:第二批基地网上申报开通时间为6月1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2、申报条件: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基地分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三类。申报单位应把握基地建设思路和工作任务,凝练特色优势,统合资源力量,聚焦建设方向,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具体条件可查看文件内容。
3、申报流程:申报单位于6月1日起可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推广基地”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在线生成并打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表》。
4、有关要求:申报单位于6月1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基地申报书,并将纸质版申报书于6月15日下午5点前上报教务处3011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马璐qq邮箱:1035229232@qq.com。
附件1:/uploadfiles/2020/06/05/202006050752445244.pdf
附件2:/uploadfiles/2020/06/05/20200605075306536.pdf
教 务 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