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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1 17:06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我院2019年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额

我院可申报的项目类别有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类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项目、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以上四类项目共11个名额)、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4个名额)、教学成果奖(2个名额)。其中扩招增加指标3个,学院根据各类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调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从学院qq群下载质量工程的相关文件(申报通知、申

报指南、申报限额、申报书),认真研读申报要求符合条件方可申报。若不符合条件进行申报,则以不符合条件要求取消该项目的申报。

      2、申报材料上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ykychu@163.com,纸质材料最迟于11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马璐老师处,逾期不再收取材料。

3.关于质量工程项目主持和参与数量的解释:
主持、参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数量的规定如下:
1)主持:主持省级不同类型的质量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含在研和新申请),课题结题以省教育厅下文后完成结题为准。

(2)参与:参与不超过3项(本年度申请主持项目的,“主持+参与”最多3项),其中参与教学研究项目(重大、重点、一般)最多1项。

(3)教学研究项目从院级已立项的项目中推荐,无特殊情况,主持人和参与人一律不得更改;如因工作调离等原因需要调整,需要打报告,进行审批。

                4.课题项目的主持人及参与人,请认真核对参与课题数量、参与该课题是否合适、参与排名是否合适等。课题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在评审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除外)。

                5.课题经费预算:请主持人认真书写支出项目及金额,立项后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支出项目及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支出项目不在预算内或超出预算金额的,一律不能报销。

                        

 

 

 

 

 

 教务处

2019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