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鉴定服务工作启动以来,受到广泛关注,省教育评估中心不断接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电话和邮件,咨询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有关问题。为更好地服务,我们对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类和整理,供参考。
问:单位组织开展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的方式有哪些?
答:有自鉴和送鉴两种方式供选择。
自鉴:单位经与省教育评估中心协议后负责实施本单位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
送鉴:单位将待鉴定的学术成果送省教育评估中心实施鉴定。
问:自鉴和送鉴两种组织方式在服务价格上有无区别?
答:有区别。选择自鉴方式,鉴定服务费按优惠价每篇50元收取,条件是:须一次性定制500篇以上;选择送鉴方式,鉴定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篇80元收取。
问:单位送鉴应携带哪些相关材料?
答:应同时携带单位的委托书、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可在安徽教育评估网:http://pgzx.ahedu.gov.cn/下载),送鉴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发表的学术成果原则上不提供电子版,未发表或暂时未收录的学术成果应提供电子版)。
问:个人送鉴应携带哪些相关材料?
答: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场、填写《学术成果鉴定申请书》。
问:本人可否代替他人送鉴?
答: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本中心暂不受理代替他人进行学术成果鉴定。
问:鉴定报告单有几种样式?
答:有两种样式供选择:1.全文标示检测报告单;2.全文对照检测报告单。
问:出具鉴定报告(单)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分三种情况:1.单位送鉴的,原则上受理之日后七日内出具鉴定报告;2.个人送鉴的,5篇以内(含)原则上当日出具检测报告单,6至10篇原则上次日出具检测报告单,其他情况依从双方约定;3.遇特殊情况,在条件许可时可特事特办;紧急需要的,经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