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全面从严预防腐败,2月28日,学院党委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动态监控、预警处置、检查评估等进行安排部署。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20年以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层分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形成覆盖全面、权责相宜、责任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
学院纪委将按照党委要求,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实施精准防控;加强预警处置,多渠道收集廉政风险信息,科学分析研判,分层分级预警,抓早抓小抓预防;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做到阳光运行权力,全程跟踪监督,动态防控风险,有效预防腐败。(供稿:刘露露 审核:丁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