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院值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加强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严格按照学院排定的值班时间表要求,做到提前到岗、按时交接、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并保持联系畅通,辅导员、班主任在值班期间要在学生公寓值班室住宿。
二、严格院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院领导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晚上9点30分到学生公寓8号楼一楼,同值班中层干部一道调查了解当天值班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部署安排,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不安定苗头。
三、严格紧急情况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完成值班任务。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院领导汇报,并同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效能办、党政办、学生处联合对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对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值班期间晚上不在值班室住宿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按学院《效能督查办法》(宿职院党发﹝2020﹞10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效能办、党政办、学生处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