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夯实财务工作基础,财务处在核算、编审、分析三方面下足功夫,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规范会计核算,提升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政部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全面梳理往来业务单位,认真开展部门与财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对账工作。积极推动在建工程及时转固,扎实做好资产和应付账款等款项的会计核算,着力夯实编制基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产负债,及时处置财务挂账,防控财务风险。
压实编审责任,提高编审质效。切实履行编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等规定,依规组织编制,从严审核把关。聚焦会计报表重要资产项目反映的完整性、相关报表报告数据的衔接性、报表附注披露的规范性等重点难点,细化审核内容,加大审核力度,不断提高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加强分析研究,发挥参谋作用。做好历年数据资料整理汇编,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共享共用。认真做好部门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核对,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及时总结财务收支报告编报过程中收入、支出情况及现有资产总量、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通过财务分析发现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拟稿人:杨妍 审稿人: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