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完善单位银行账户年检长效机制,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的通知》要求,财务处积极开展对本单位银行账户梳理排查工作。
本次年检工作范围包括单位基本账户、实有资金账户、其他账户、临时账户等各类账户。财务处从账户名称、性质、开户银行、账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以及银行账户开设时间、保留依据等各个方面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经排查,我院能够规范账户设置,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保留的实有资金账户有相关文件依据。
下一步,财务处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上级规定,加强对学院银行账户的自我监督管理,严禁私设账户,不断完善银行账户年检长效机制,确保账户信息准确,账户管理规范,资金存放依法合规。(供稿:武胜璇 审核: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