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养,3月20日,财务处全体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李斌参会。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作为财会监督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自身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
会上,李斌主任强调财务人员要认真研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学院监督体系。(拟稿人:曹振宇 审稿人:王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