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安排部署,《宿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和《宿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宿财绩(2021)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财务处认真开展2021年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作为高职教育的公办院校,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针对2021年度生均拨款(办学质量提升)、助学金配套以及军训费项目,秉承全面、简捷、高效的原则,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多指标、定性加定量等方式全面客观分析项目支出绩效状况。本次整体自评结果较好,我院能够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规范各类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资产配置标准等,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避免浪费,完成了预期年度目标;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较大力度增强了实验、实训场地和设备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和服务区域能力;提升了现代化教育手段,积极推进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显著增强,双师、高师、名师队伍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