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根据《预算法》《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部门决算管理办法》(财库[2021] 3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皖财库[2021] 1411 号)等有关要求,财务处根据宿州市财政局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决算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注重与预算、资产、采购、绩效等方面协同配合,确保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做好年终清理,巩固决算数据基础。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年终清理,及时全面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做好预算指标、财政拨款、银行存款对账,在按时办理年终结账基础上编制决算,切实做到账实、账证、账表、表表相符,确保决算基础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大编审力度,提高决算工作质量。规范决算编报主体,坚持与部门预算相对应原则,确保部门决算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四)加强分析利用,发挥决算功能作用。摒弃重编审、轻分析的传统思维,扎实开展部门决算分析工作,做到从不同角度分析,重点围绕统筹财政资源、政府过紧日子等要求,深入开展分析,挖掘决算数据价值。主动共享数据,扩大应用范围,充分发挥决算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
财务处按照宿州市财政局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完成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和填报情况报送至财政局。根据财政局相关批复做了进一步完善,确保部门决算数据准确、内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