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力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财务处组织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关系的若干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
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进结余资金管理。
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
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
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
财务处根据这次学习内容加大了对学院教职工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政策,提高教职工对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相关政策的理解,同时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