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学院下达基层教学组织专项经费预算。预算经费标准执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标准》,专项经费能满足基层教学组织日常活动基本需要,年人均经费不低于1500元。在验收的基础上,对合格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预算追加。学院要求,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按照学院下达的经费预算,编制教研室经费使用计划,并经系部和分管领导审核。经费支出范围按使用计划执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学院财务有关规定。